浙江温州培育国际邮轮产业 三年拟投入奖励资金3100万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10-23





  日前,温州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旅游局联合发布《温州市国际邮轮产业培育方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拟对在温州港开展邮轮旅游业务的自运营邮轮公司、包船的旅行社给予奖励。


  《公告》根据邮轮吨位情况将邮轮分为三类:A类邮轮为总吨位数1.8万总吨至4万总吨(不含);B类邮轮为总吨位数4万总吨至7万总吨(不含);C类邮轮为总吨位数7万总吨及以上。


  按照奖励政策,对自运营邮轮公司或包船旅行社将温州港作为母港的邮轮航线,按照航次予以分档计奖。对A类邮轮、B类邮轮、C类邮轮各分四档(第1至3个航次、第4至6个航次、第7至10个航次、第11个航次及以上)进行奖励,每档奖励金额各不相同。比如A类邮轮的第1至3个航次,每航次奖励23万元,而C类邮轮的第11个航次及以上,每航次奖励75万元。


  对自运营邮轮公司或包船旅行社将温州港作为访问港(转港)的邮轮航线,按照航次予以奖励,分档计奖。比如对于A类邮轮的第1至3个航次,每航次奖励5万元,而C类邮轮的第11个航次及以上,奖励10万元/航次。


  温州市财政局每年度预算安排不高于1200万元资金,3年合计3100万元以内,由温州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组织审核公示后,奖励给邮轮公司或旅行社。(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金佩静)


  转自: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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