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份,内蒙古包头地区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92.3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22.4%。其中出口51.9亿元人民币,增长16.1%;进口40.4亿元人民币,增长31.7%。
其中,包头地区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87.7亿元人民币,增长21.1%,占同期包头地区进出口总值的95%;同期,保税仓库进出口总值2.5亿元人民币,增长27.1%,占同期包头地区进出口总值的2.7%;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值9007万元人民币,增长61.7%;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1.1亿元人民币,增长190.3%。上述四种贸易方式之和占包头地区进出口总值的99.9%。
包头地区国有企业进出口总值达70.5亿元人民币,增长21.6%,占同期包头地区进出口总值的76.4%;其中出口41.2亿元,增长19.3%,进口29.3亿元,增长25%。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1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8%,其中出口5.4亿元,下降4.2%,进口5.3亿元,增长34.8%。私营企业进出口总值1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5%,其中出口5.3亿元,增长16.7%,进口5.8亿元,增长75.6%。
包头海关累计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24.7亿元人民币,增长12.6%,占进口总值的61.1%;进口机电产品5.3亿元人民币,增长31.7%,占进口总值的13.1%;进口煤及褐煤4.7亿元人民币,增长84.6%,占进口总值的11.6%。
?包头海关钢材累计出口38.8亿元人民币,增长22.9%,占出口总值的74.8%;稀土及其制品累计出口5.1亿元人民币,增长62.9%,占出口总值的9.8%;机电产品累计出口4.2亿元人民币,下降8.2%,占出口总值的8.1%;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累计出口3.4亿元人民币,下降3.0%,占出口总值的6.6%。上述四者合计占出口总值的99.2%。
转自: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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