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11-0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优良的作风冲刺四季度、全力夺取“全年红”,日前,台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路桥区蓬街镇光明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清桔、村委会原主任王海玲因不作为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4月以来,李清桔、王海玲在村“五水共治”、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和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影响中心工作推进。2017年9月,李清桔被责令辞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王海玲因违背履职承诺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2.玉环市玉城街道村镇建设办工作人员王鸿朋因擅离岗位受到责任追究。王鸿朋未落实玉环市和玉城街道中秋、国庆值班制度,10月2日未经请假外出旅游,至10月6日下午返回,期间未参加该街道消防整治工作会议和10月4日、5日的值班,也未下村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王鸿朋受到警告处分。
 
  3.天台县福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姜肖红等人因对辖区内企业非法占地建设问题处置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12月,福溪街道办事处分管城建副主任姜肖红组织拆违不力,原驻村干部汪志鸿对辖区内非法占地建设巡查和报告工作执行不到位,致使天台县福溪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置,后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姜肖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汪志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仙居县白塔镇林业站站长蒋爱维等人因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10月,白塔镇林业站在办理高迁村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手续过程中,林科员齐林斌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办事拖拉,明知该项目涉及县重点工程建设,却在受理后近一个月内没有开展实质性审批工作。蒋爱维在明知报批林木已被滥伐的情况下,为逃避责任,与齐林斌一起违规补办审批手续,白塔镇副镇长吴健在违规审批手续上签字同意。2017年9月,蒋爱维、齐林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三门县健跳镇门头村驻村干部郑尚勤等人因落实消防隐患排查工作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郑尚勤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李均有、村委会主任周成格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部署,没有按要求逐户走访该村居住出租房,后被县督查组发现该村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2017年9月,郑尚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吴骥华受到警示约谈;10月,李均有、周成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转自: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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