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8-2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树铭21日表示,天然林保护制度确立的重要措施就是全面停止商业性的采伐,让森林得以休养生息。对于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禁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
 
  21日,国新办就天然林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李树铭介绍,国家现有天然林资源是29.66亿亩,占全国森林面积的64%、森林蓄积的83%以上。所以把天然林保护好,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对于实现现代化,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意义特别重大。
 
  李树铭表示,为贯彻落实好《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采取一些措施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采取更高级别的保护。在对全国所有天然林实行保护的基础上,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生态区位重要性等指标,确定天然林保护的重点区域,实行分区施策。建立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加强天然林管护站点、管护网络、灾害预警体系、护林员队伍和共管机制的建设。
 
  ——实行最严格的管制。天然林保护制度确立的重要措施就是全面停止商业性的采伐,让森林得以休养生息。对于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禁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同时,利用有利条件培育大径材和珍贵树种,维护国家木材安全。对林地的占用要实行最严格的审批,对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国防建设、重大工程的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
 
  ——实施更全面的修复。本着尊重自然规律,根据天然林演替和发育阶段,科学实施修复措施,遏制天然林分退化,提高天然林质量。逐步使天然次生林、退化次生林等生态系统恢复到一定水平。强化天然中幼林抚育,促进形成地带性顶级群落。加强生态廊道建设,鼓励在废弃的矿山、荒山荒地上逐步恢复天然植被。同时加强监测评估并且向社会进行公布。
 
  ——落实更严密的监管。加大天然林保护年度核查力度,将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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