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关区有史以来查获的最大一起柴油走私案宣判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6-05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温萱
  


  2019年6月5日上午9时,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某青、黄某明等二十八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及黄某明犯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据悉,该案也是温州有史以来最大的柴油走私案。
  据悉,该案的涉案船舶、人员及犯罪数额均史无前例,黄某青团伙涉案人员达数十人,相继使用十余艘船舶,共计436航次前往境外海域共过驳24万余吨柴油走私入境销售,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5.6亿余元,创温州柴油走私犯罪规模之最。
  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黄某青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开设赌场罪判处黄某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二十六人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8千万至8万不等。
  在随后温州中院联合温州市打私和海防口岸办、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召开的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林端捷告诉记者,该案系杭州海关关区有史以来查获的最大一起成品油走私案件,彻底摧毁了一个家族式的走私犯罪团伙。
  温州打私办专职副主任黄宗垦介绍,温州对走私犯罪全面打击、全域防控,构建了全市反走私“一张图”联防联控体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2017、2018两年,温州海关缉私、公安(边防)等部门共立案侦查走私刑事案件近200起,刑拘700余人,涉案成品油约50余万吨;边防、海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共查处相关行政案件600余起,查获成品油约10万吨,查扣各类船舶680余艘、车辆1300余辆。今年1-4月温州海关缉私、公安部门等部门立案侦查走私刑事案件60余起,现场查获成品油共5000余吨,查获成品油数量同比明显减少,但刑事打击比例继续加大。
  温州中院公布了五年来该院打击走私犯罪审判工作基本情况。2015年至2019年5月,中院一审共受理走私犯罪案件105件,审结86件。从处刑情况看,中院近五年共判决单位4家,自然人380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判处超过三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70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74人,判处拘役1人,单处附加刑驱逐出境1人。
  据温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筱海介绍,温州法院审理的走私犯罪案件中,主要的走私对象为普通货物、物品,大多集中于成品油和白糖。成品油、白糖走私案件多发且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已达到全部走私案件收案数量的60%以上,2018年更是达到9成以上。走私的柴油来源多为非正式渠道,油品质量存在巨大隐患;而走私白糖未经检验检疫就流入国内市场,不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同时也严重扰乱国内糖产业秩序。丁筱海分析,共同犯罪已成为走私犯罪的常态,组织化、专业化程度逐渐升高,成员之间分工越发细化,犯罪手段也日趋隐蔽化和多样化,从传统的“肉身夹藏”“水下托带”“人货分离”,到依托快递、邮电渠道,到随机选取纸币作为过驳走私柴油交接凭证、以“蚂蚁搬家”式走私化整为零、通过互相对租船舶、定期销毁账单、让人代为“顶罪”等诸多方式。
  为此,温州中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走私犯罪——合理区分主从犯,对出资人、老板等走私犯罪的组织策划者,依法认定为主犯予以严惩;对于船长、联络员等受雇佣的管理人员,除涉案较深、情节较重的外,可以认定为从犯;水手、后勤保障人员等一般参与者,宜认定为从犯,对其中仅参与一次,数额不是很大的,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或不作犯罪处理。该院还对不同危害性的行为人实施分类处理、区别对待,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过程中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参与次数、社会危害性,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合理适用缓刑。为统一认识,形成打击合力,温州中院还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海关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走私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制定温州市办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的量刑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各法定刑幅度内的量刑标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转自: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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