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云南法院宣判了一批涉及野生动物领域的重大案件,被告人司某因非法运输146只鹦鹉被判刑十年。
2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案件进行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4日,被告人司某驾车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章凤口岸附近,接收了一批亚历山大鹦鹉,后运至腾冲驼峰机场货运部,并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托运手续,将鹦鹉由腾冲经昆明发往成都。2018年4月8日,该批鹦鹉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被公安民警查获,经现场清点共146只。经鉴定,均系亚历山大鹦鹉,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价值146万元。一审法院据此认定被告人司某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司某提起上诉,昆明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华社记者 王研
转自:新华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