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安徽食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2018年第2号)。公告显示,安徽食药监局在飞检中发现,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更改产品批号、外购中药饮片等多项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
除此之外,安徽食药监收回其《药品GMP证书》,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没收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药品违法所得134335.24元,没收生产、销售按劣药论处的中药饮片违法所得49141.45元,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83476.69元;并处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药品货值金额134335.24元4倍罚款计537340.96元;并处生产、销售按劣药论处的中药饮片货值金额344617.10元2.5倍罚款计861542.75元。罚款合计1398883.71元;罚没款合计壹佰伍拾捌万贰仟叁佰陆拾元肆角(¥1582360.40元);总经理王琛、质量负责人(副总经理)郭涛、生产车间主任王冬山、仓库副主任赵玉平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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