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近日正式出台,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全市利用外资稳定增长,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助力产业转型升级。这也是厦门市积极落实我国扩大对外开放一系列精神、首个系统性针对外商投资的鼓励政策,奖励扶持力度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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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外资政策共12条,主要从进一步落实扩大外资开放领域、促进外资增长、鼓励引进与留住人才、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鼓励扶持,结合厦门实际与重点发展产业需求,除对新设、增资的大中型外资企业的实际到资进行奖励外,重点加强对外资并购、返程投资的鼓励,以及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人才个税返还、购房、员工落户等鼓励。
优化营商环境
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戴乐生告诉记者,当前,全球经济有复苏迹象,企业投资意向增强。但各国间吸引投资的竞争也空前激烈,尤其是美国特朗普“美国优先”的经济政策和有望出台的新税收法案,刺激美资跨国企业回流,并带动国际资本和其他企业流向美国投资,也引其他发达国家先后出台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
去年,国务院连续出台两个促进外资增长的专门文件,显示了进一步吸引外资、提质增量的坚定决心。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应的积极利用外资、促进外资增长政策。厦门经历多年发展,也面临进一步扩大引进优质外资,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等重要任务。
因此,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政策还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扩大外资开放政策,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引导外资投向全市重点发展的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集成电路、机械装备、旅游会展、现代物流、软件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链(群)。
同时,加大用地支持,为集约用地的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用地提供绿色通道。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方式;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落实商事登记与多部门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信息共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化运行。构建高效便捷的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体系,畅通外资企业联系与反映问题渠道,优化外商投资投诉服务流程,强化依法履约诚信履约,严格兑现向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营造“亲商、安商、留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奖励力度排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这份新出台的外资政策是厦门第一次系统性地提出促进外商投资的相关举措。以往侧重从行业出发,出台了不少专项政策,而此次是全方位、系统性的鼓励扶持,鼓励政策更贴合厦门产业发展实际,在奖励力度方面厦门位居全国前列。
在进一步促进外资增长方面,厦门市将把有限的财力集中起来,结合厦门实际提出高含金量的鼓励政策。政策显示,2018年~2022年,在厦门市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并购项目),投资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以下同)给予两方面的奖励:一是按照其到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封顶为每家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二是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到1000万美元后,从企业缴纳首笔增值税的当年度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
厦门市商务局调查研究发现,并购是目前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之一。为此,积极鼓励优质外资参与该市企业优化重组,简化程序,放宽限制,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将建立并购项目库。建立由有资质、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并购咨询机构等组成的并购专家库,辅导和扶持有意向被并购的当地企业。
而对于境外上市企业返程投资,厦门市则将开辟“绿色通道”,联合协助企业解决返程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争取国家、省、市各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对在厦门注册的企业依法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后,融资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25万至150万元人民币不等档次的奖励,企业募集资金的40%(含)以上在本市投资的,再给予同档次同等金额的奖励。(作者:吴广宁 厦商轩)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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