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放出大招 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4-17





  到2020年底培育国家A级以上物流企业超100家、降低物流行业制度性成本、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物流业水电气与工业同价……


  为促进物流业发展,近日,河北省放出大招——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物流在河北省经济运行中降本增效的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A、打造新模式新业态 到2020年底培育国家A级以上物流企业超100家


  推进物流业发展,智能化是方向。《实施意见》指出,促进物流体系智能化,结合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快引进阿里集团菜鸟网络入驻雄安新区,谋划实施河北省物流“云”中心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物流调度的仓储、配送、信息异地同步跟踪,形成远程遥控的智慧物流设施体系。


  《实施意见》强调,发展多式联运新模式,加快完成唐山港集团、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继续谋划储备一批多式联运项目,及时向国家申请;促进陆海空多种运输方式衔接一致,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积极发展海铁、公铁和陆空等整装联运,加快推进大宗散货海铁联运、集装箱公铁海多式联运,引导沿海港口在腹地设立无水港和集装箱提箱还箱网点。


  河北将着力培育物流品牌,促进重点物流企业进一步拓展网络,壮大规模,将省级重点监测物流企业纳入“双创双服”名单;促进冀中能源、开滦集团、河北钢铁等国有企业物流年营业额超500亿元;形成一批河北物流知名品牌,促进物流企业上档达标,到2020年底,国家A级以上物流企业超100家,其中5A级企业15家以上;对新晋升为A级物流企业,从省级专项资金中予以一次性适当奖励。


  B、拓展物流协同协作新能力 建设京津商贸物流转移承接地


  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以来,河北省着力推动京津冀统一物流大市场建设,整合区域物流资源,对接国际物流市场,加快承接转移和传统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步伐,构建联通全球、面向全国、服务京津、带动周边、发展本地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网络。《实施意见》指出,要促进京津冀物流协同发展,努力构建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圈。


  “服务京津,建设京津商贸物流转移承接地”“把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作为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的突破口”,河北主动衔接规划,主动连接交通,主动承接项目。


  按照《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规划(2016-2020年)》,河北将着力构建环京津1小时现代商贸物流圈。现在,在承德、唐山、保定、张家口、廊坊等地,融入京津的物流配送体系正在逐步搭建,京津冀市场间的要素流动越来越快。


  按照《实施意见》,未来河北将大力推进石家庄铁路物流港、冀中南公铁联运智能港、高碑店、北京二商农产品产业园、望都钧达北京菜蓝子工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项目等商贸物流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平衡项目要素,对接京津冀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力争实现“轨道上的京津冀”货运班列常态化。


  C、保障要素供给 水、电、气等运行要素实行同价


  为保障物流发展用地,《实施意见》鼓励通过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物流企业,在依法约定前提下,首期缴纳50%后,其余可在1年内分期缴付。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以国有大型物流企业、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组织机构为依托,引导银行对中小物流企业综合授信。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直接融资。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现代物流产业投资基金。


  促进物流诚信发展。加快落实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河北省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公民身份号码、车辆牌号等为统一认证代码的物流服务评价体系,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债券发行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D、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新动能 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


  物流业在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指出,要增强物流服务实体经济的新动能——


  一是构建制造业供应链。引导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企业供应链、产业链对接,建立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制造业物流支撑服务体系。支持保定市建设汽车、新能源物流基地,推动制造企业物流业务外置,支持石家庄、唐山市建设专业化制造业物流基地。鼓励装备制造、冶金化工等企业依托自身技术装备优势,发展专业化物流业务。支持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生产企业优化供应链业务流程,构建供应链一体化运作体系。


  二是做强商贸业供应链。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物流成本;支持大型商超、专业市场等商贸企业建设网上商城、网络云店,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同城配送共享物流、跨区域配送众包物流;推动知名电商企业省内物流网络设施建设,拓展“自营+第三方”物流业务,满足电商物流需求;发展智能配送,在学校、社区、机关、商业街和电子商务集聚区等合理布局末端配送站,加强智能快递柜、智能信报箱等智能配送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推动唐山市通过“港口—铁路运输—集散分拨”模式,形成上水矿石和下水煤矿、钢材等货物钟摆式运输。


  三是促进物流与交通有机融合。推动物流与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解决物流配送节点与交通运输枢纽布局不协调、集疏运体系不畅等问题。实施铁路引入重要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工程,推进张家口城市货运铁路外绕线项目、唐山汉南铁路延伸至曹妃甸、唐曹铁路延伸至京唐港等工作,加快石家庄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及迁安至曹妃甸、京秦、邯港等集疏港高速公路建设。


  E、提高聚集效益 示范试点推广单位可获100万元-500万元奖励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聚集区支持,研究支持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优化升级的评估考核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对发展态势较好的物流产业聚集区予以专项补助等支持。


  实施屋顶阳光计划。制定并实施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计划,分布式光伏建设资金来源由聚集区机构自筹80%,其余资金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其收益用于聚集区机构招商引资和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物流项目建设。


  推进物流示范先行。凡获得国家部委各类物流示范试点推广的单位,由省级相关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0万元奖励,用于项目建设。


  F、降低经营性成本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为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性成本,《实施意见》要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总部设在河北省、在河北省各地分别纳税的物流企业,可按照现行增值税汇总缴纳有关规定申请汇总纳税。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物流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物流用地税收政策,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规范涉企收费。全面严格落实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政策。全面清理口岸各类收费。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高速收费路段按全额95折收费。进一步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记者 甘琛)


  转自: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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