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共资源交易推新举措: 2020年完成省域内数字证书互认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1-03





  鼓励省域内市场主体跨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

  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

  推动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信息2020年年底前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2020年年底前,完成省域内数字证书(CA)互认。

  通知指出,要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强化平台公共服务定位。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定位,着力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2020年年底前,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达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鼓励省域内市场主体跨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

  推进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建设,按照交易、服务、监管功能定位分类建设子系统,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评审。

  严格执行信息系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加快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2020年年底前,完成省域内数字证书(CA)互认。推动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信息2020年年底前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方面,通知要求,2020年6月底前,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形成各领域分类统一的交易流程清单。规范市场主体“一表申请”内容,逐步实现交易服务“一网通办”。鼓励有条件的市加快交易流程再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各级、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法定发布媒介、指定发布媒体发布后,要实时交互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20年6月底前,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实现自助终端全覆盖,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向移动端延伸。


  转自: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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