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立法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12-13





  山西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属于比较特殊的“两个交错带”:一个是半湿润地区与半干旱地区的气候交汇带,再一个是草地农业和耕地农业的契合发展带,具有不同于典型的、单纯的农区或者牧区的独特经济形态,是重要的农业空间。此外,雁门关周边太原、大同、朔州、忻州、吕梁等市部分县区都处于北方农牧交错带重点区域范围内。


  为加快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制定《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下称《条例》)列入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和本年立法计划,并列为地方立法“四梁八柱”框架中的重要项目。该法规旨在规范和解决此区域发展、建设问题,是山西三大农业省级战略之一。


  据介绍,《条例》共7章43条。包括总则、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支持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为转变雁门交错带“逆生态农业”落后生产方式,《条例》提出“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支持土地承包经营者对适宜耕种的农田发展经济林和多年生牧草;为加强生态保护,《条例》提出“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规定了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加强畜禽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禁止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内经营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为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条例》提出山西各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以草食畜为主的规模养殖场和家庭牧场标准化建设”,“应当配套中小奶牛养殖场标准化、牧场化改造资金,建设优质奶源基地。”


  据介绍,在起草和修改草案过程中,山西省相关部门先后深入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区内12个县(区)50多个企业、合作社等开展调研;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特别是两次赴北京召开论证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林业大学等国家有关部委及高校专家的意见建议,力求最大程度的实现通过立法切实解决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深层次问题,通过高频次的调研论证,《条例》为加快区域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支撑。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二级巡视员高在前表示,“围绕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开展立法,对于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这部条例是一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本,也是我省地方自主性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和立法实践。”(记者 刘素清 通讯员 张航)


  转自:中国产经新闻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