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元扶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广东清远设立应急转贷资金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12-24





  在银行的贷款到期了,要先还清了才能再次申请,但一时又拿不出那么多资金出来还款,应该怎么办?每天仅需0.5‰的服务费,就可以申请单笔额度最高为1000万的应急转贷(过桥)资金,缓解燃眉之急。

  记者从清远市金融工作局获悉,《清远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过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成立规模为1亿元的应急转贷(过桥)资金,为中小企业在贷款到期续贷时提供的短期周转资金,缓解企业融资贵问题。

  使用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时限不超7天

  记者获悉,我市多数中小企业到银行办理的是一年一贷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到期后必须按时还贷才能续贷。“许多民营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存在资金缺口时,会采取其他办法归还银行本金,最终产生的利息非常高,带来较大的财务压力。”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清新区一家工业企业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由于贷款期限与企业经营周期不匹配,导致流动资金紧张,企业为“借新还旧”不得不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等进行“冲贷”,成本非常高。“如果不能按时偿还银行到期贷款,就会失信;但不还清旧贷款,就无法取得新贷款。有时候利息再高也要借,只期盼银行能早点放贷。”

  《办法》的出台,有望解决这一“痛点”。据悉,转贷资金将实行专用账户运作,实行封闭管理。单笔转贷资金使用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单笔超过1000万元或申请企业在同一时点(天)、同一银行申请转贷资金合计超过1000万元,须报市转贷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同时,为充分提高转贷资金的运转效率,转贷资金将采取差别化收费方式,向使用转贷资金企业收取资金服务费。资金使用7天内的日均费率为0.5‰。转贷资金使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7天。确需延长且无违约风险的,由合作银行向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市转贷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后,可最多延长5天,日均费率为0.6‰。企业使用转贷资金的时间计算为自转贷资金从专用账户划出之日起计,至相应还款资金回收到专用账户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扶持对象:无不良资信记录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微企业

  那么,哪些企业可以申请转贷资金呢?

  《办法》规定,转贷资金扶持的对象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原流动资金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和标准;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的企业。

  同时,具有企业性质的涉农组织机构(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转贷资金管理平台审核同意,也可纳入转贷资金的扶持范围。转贷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房地产贷款、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

  除了符合上述条件外,企业还需要符合转贷资金合作银行的贷款条件,且合作银行愿意为企业出具使用转贷资金审核意见、承诺向企业发放续贷资金和承诺清偿转贷资金的书面材料。

  《办法》表示,转贷资金优先满足市辖区内企业转贷需求,并视资金实际情况扶持清远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企业。资金供不应求时,则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基础上,遵循市辖区内企业优先、先到先得、首次使用优先等原则。

  资金监管:企业骗取使用转贷资金将纳入征信系统

  据悉,成立清远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过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行清远市中心支行、清远银保监分局等职能部门派员组成。

  在运作过程中,领导小组授权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作为转贷资金管理平台,负责转贷资金的日常运行、宣传推广和管理工作,制定配套的业务制度和流程,与合作银行签订有关转贷资金运行合约,开立转贷资金专用账户,必要时对申请转贷资金的企业进行调查、资金划拨与跟踪。

  《办法》明确,将通过定期汇报运营情况、建立转贷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审计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等方式,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风险控制。

  同时,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申请企业通过虚报、瞒报等方式骗取使用转贷资金的,将其纳入市转贷资金企业黑名单并上报市相关部门,企业相关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管理系统,2年内不再受理其转贷资金使用申请。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而转贷资金的资金服务费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则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

  ■链接

  转贷资金如何办理?


  申请。企业向合作银行提出续贷申请,提交转贷资金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若企业向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申请的,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应及时与相关合作银行进行对接。

  审核。合作银行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确认予以续贷,并同意申请转贷资金的,出具签字盖章的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意见,并附申请企业的相关材料。申请企业同时授权合作银行办理将对应所使用转贷资金本金和资金服务费的款项划回转贷资金专用账户的手续。

  批准。合作银行出具续贷承诺意见后,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对申请企业进行核实,决定转贷金额并签署意见。手续齐备后,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通知合作银行办理转贷业务。并将资金划入合作银行指定账户,完成企业还贷程序。

  收回。合作银行收到相应资金后,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续贷手续并发放贷款,并负责将企业申请转贷资金额度和企业应支付的费用一并转回至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转贷资金专用账户,完成资金使用过程。

  资料归档。转贷资金收回后,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将资金的申请、使用、收回全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立卷归档,以备后查。


  转自:清远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 交通银行授信300亿元支持郑州中小微企业发展

    交行将发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金信托、金融租赁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优势,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贷审批条件的前提下,未来3年向郑州市境内中小企业持续提供不低于300亿元意向性综合授信支持。
    2017-12-21
  • 贵阳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贵阳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日前,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总规模为10亿元,2019年首期规模3亿元,支持银行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
    2019-05-10

热点视频

青岛同济人风采——韩杰:匠心倾情建筑  探路智慧城市 青岛同济人风采——韩杰:匠心倾情建筑 探路智慧城市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