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1-04





  11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公告,公布最新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公告称,为夯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


  经保护单位自查、各地检查评估并征求项目传承人群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审核等程序,有2981家保护单位评估合格;1家保护单位评估不合格,暂停国家非遗保护资金申报资格,限期进行整改;3家保护单位履职尽责不力,解除其保护单位资格,重新认定保护单位;619家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认定3家此前空缺的保护单位;12个申报地区或单位不予认定保护单位。


  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保护单位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的资料,有实施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以及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认定后的保护单位应积极履行项目保护和传承的各项职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记者 郭子腾)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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