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鼓励发展网络货运 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9-10





  据交通运输部官网9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鼓励发展网络货运,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高效利用。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办法》指出,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办法》依据既有法律法规,以培育壮大物流新业态、新动能为目标,坚持鼓励发展、包容审慎、问题导向、创新监管的原则,构建了网络货运经营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办法》 共4章30条,分为总则、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

  《办法》鼓励发展网络货运,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高效利用。需要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

  《办法》明确定义与法律地位,将“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并对其定义和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不增设许可、不突破既有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确定了网络货运经营条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发展新业态。

  《办法》严格经营管理,从保障安全、维护权益、提高服务角度出发,对网络货运经营者有关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核、货物装载及运输过程管控、信息记录保存及运单数据传输、税收缴纳、网络和信息安全,货车司机及货主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服务质量及评价管理等作了系统规定,合理界定了平台责任,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办法》加强监督检查,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网络货运运输安全、权益保护和服务质量等有关管理工作职责,以及税务部门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的税收征管工作职责;建立了网络货运运行监测管理制度及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行业自律等手段,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


  转自:中新经纬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 德邦物流拟上市 快递业务毛利还不及韵达1/6

    3月16日,沉寂一年的德邦物流再次吹响了IPO的号角。这是继顺丰、圆通等公司后,又一家对资本市场产生兴趣的快递公司。目前,德邦物流的两大业务分别是公路快运业务以及快递业务。
    2017-03-21
  • 交通领域获融资支持超2万亿元

    3月22日,交通部发布消息称,日前,交通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十三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在“十三五”期间,国开行预计将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不少于2万亿元的融资支持,国开行将以开发性金融资金为引领,协...
    2017-03-23
  • 铁路物流基地“搬进”广西柳州工业园区 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位于广西柳州市在建西鹅工业园区内的柳州南物流中心,3月25日正式营业。该中心货物到发能力达到350万吨 年,可实现现代铁路物流与柳州工业“无缝化”衔接,减少企业产品物流成本。
    2017-03-27
  • 铁路货运量等多项数据回暖 中国内外需同步回升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月份全国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9 4%,创下增速纪录,远高于1月的10 4%,实现连续第七个月正增长。
    2017-03-27

热点视频

多措并举稳外贸 动力强劲底气足 多措并举稳外贸 动力强劲底气足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