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动漫产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5-04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继续实施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李丽辉 吴秋余)


  原标题:动漫产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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