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2-13





  11月27日,上海市发布关于《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有关事项的说明,提出优化绿色转型保障措施将深化碳市场建设,鼓励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


  全国碳市场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降低全社会控制成本、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业内认为,成立两年来,我国碳市场建设扩容的步伐越走越快,与此同时,在政策及市场变动下也面临改革与创新的巨大需求。


  运行平稳有序


  当前,我国已建成全球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碳市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研究员严刚指出,目前,碳市场全流程制度框架和支撑体系基本建立,各参与主体责任义务与分工基本明确。同时,全国碳市场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性文件陆续出台,核算、核查、配额分配等制度方法不断优化,制度规则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


  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工作持续完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总经济师张昕指出,全国碳市场建立了政策法规体系,截至目前建设和运行基本成型,同时制定了一套稳妥、积极的配额分配方案。“碳市场的建设和启动是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彰显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同时,我国碳市场数据质量及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具体来看,实测企业数量由2019年43%上升至2020年76%,按机组数量计算,实测机组数量由2019年47%上升至2020年81%。全国碳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第一个履约周期成交均价42.8元/吨,2021年至今均价58元/吨,2023年10月突破80元/吨,碳价格稳中有升,未出现剧烈波动,碳价格发现机制初步形成。


  严刚指出,碳市场有力推动了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初步建立,企业能源、产品、检测、运行等碳排放涉及数据的台账记录逐步完善。碳排放精细化计量水平全面提升,如燃煤元素碳含量实测率大幅提高,提高了企业级碳排放核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有力支撑配额分配等碳市场健康发展。


  高效建设仍有差距


  在构建碳排放管理和碳资产管理体系的同时,碳市场建设也面临了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如缺乏直接服务碳市场建设和碳排放管理的中长期规划,缺少配套的政策和更为细致的标准体系等。


  目前,碳市场纳入市场管理行业类型单一。严刚认为,当前我国碳市场仅包括发电行业,企业间同质化程度高、风险偏好相似,碳减排成本差异小,难以通过个体减排成本差异形成合理碳价,加之电力行业呈现企业集团化特点,容易导致集团内部联合形成供给方主导市场。


  同时,碳排放剩余空间与GDP增长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严刚表示,“十四五”碳排放增长形势严峻,前两年电力、石化、有色、造纸等排放均有增长,迫切需要将更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


  据初步预测,“十四五”期间,火电、石油炼制、有机化工等产能还将进一步增长,迫切需要加强企业级减排政策驱动,助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


  张昕提醒,目前,对全国碳市场作用定位和发展认识不统一,存在过度强调碳市场的金融属性、过度担心碳市场对经济发展影响的现象;同时尚未建立有效的联合监管与支持机制,专门管理队伍人手少,财政支持少等。“这些问题既有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战略问题,又有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阶段性问题;既有政府在制度设计与建设方面的问题,又有制度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市场的问题。”


  健全市场交易制度


  近年来,我国政策导向从能源消耗总量、能源消耗强度“能源双控制”向碳排放强度、碳排放总量“碳双控制”转型。“因此,我国碳市场改革创新迫在眉睫,全国碳市场改革创新和发展目标就是构建更加有效、更具活力,更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严刚说。


  张昕认为,建成更加有效、更具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关键在于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应以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要求和全国碳市场建设面临的阶段性问题为导向,持之以恒,打好法律法规、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市场功能的组合拳。


  “未来,应加强碳排放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的衔接协调,发挥全国碳市场控制碳排放,控制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的碳定价机制。”张昕建议。


  严刚强调,在夯实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数据质量基础上,完善碳市场配额分配机制和方法,建立健全有效的市场供需及价格调控政策,综合考虑行业减排对实现国家减排的贡献,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当前中国碳市场覆盖排放量超50亿吨,是覆盖排放量最高的碳市场;未来纳入八大行业后覆盖排放量将达到80亿吨,将占全球排放总量的20%以上,对全球碳交易体系建设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推进中国碳市场与国际市场的链接融合也尤为关键。”(记者 仲蕊)


  转自: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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