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基础设施跨行业共建共享研究报告(2023年)》发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2-17





  12月13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中国铁塔正式发布了《电信基础设施跨行业共建共享研究报告(2023年)》。


  报告介绍,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59号文”)突出强调电信基础设施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公共基础设施属性,支持电信基础设施与电力、交通、市政等行业双向开放共享、融合部署,提出要充分发挥通信网络赋能各行业的作用,并以重点示范工程的方式推动跨行业融合共享取得实效。以59号文发布为标志,跨行业共建共享进入了双向开放、赋能共赢的新阶段。


  报告指出,智慧杆塔成为多方设施集约建设的融合共享载体。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电力、广告、市政等杆塔资源也陆续纳入通信储备站址考虑,推进通信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共享成为推进5G快速部署的方式之一。中国铁塔提出社会塔与通信塔双向开放共享的创新思路,会同各地政府进一步出台统一的智慧杆塔建设和维护标准,大力推进5G智慧杆塔建设和“一杆多用”。《“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顶层文件中均提出推动智慧多功能杆塔建设,多地政府发文明确,在进行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路杆设施建设时,统筹考虑铁塔公司的通信基站建设计划,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促进“通信塔”与社会塔的相互转化。


  配套设施资源是跨行业共建共享主要对象。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建设并出租、出售光纤光缆等通信线路设施属于第A26类基础电信业务,开展该类业务需要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取得该项资质。目前电力、交通、市政、文旅、管网等行业企业基本均不具备第A26类基础电信业务的资质,无法向基础电信企业共享出租通信线路设施,而我国对配套设施的经营无法律法规限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以按照发展规划,在满足本行业使用需求以及符合规范标准、安全生产友好协商、责任明晰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公允的方式进行共享。


  据介绍,配套设施是指除通信线路设施外,辅助建设通信网络的设施,主要包括移动通信基站站址、机房、杆路.铁塔、槽道、管道、隧道洞室、光缆交接配线箱、支承布线桥架、电源供电设施、防雷接地系统等。


  报告称,设施共享强调双向开放。通信基础设施方面,利用通信塔、管道、通信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应急、交通运输、水利、电力、能源、林草等相关领域提供设备挂载线缆敷设等空间资源,发挥通信网络赋能各行业的作用。


  电力设施方面,共享利用电力塔挂载通信设备、电力杆挂载光缆,共享电力光缆纤芯承载通信传输业务,利用开闭所、配电室建设通信机房。


  市政设施方面,利用市政道路、桥梁、地铁隧道沿线管孔等铺设通信线缆利用照明杆、交通标志杆、交通信号杆、建筑物楼面墙面等挂载通信设备,开放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建设通信杆塔、汇聚机房、光交箱等通信基础设施。


  交通运输设施方面,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管道资源铺设通信线缆,利用沿线征地范围内不影响公路运行安全、服务管理需要的可用空间建设 5G 基站设施和通信机房,利用高速公路龙门架照明杆、监控杆挂载通信设备,利用沿线电力资源用于通信设备用电。利用沿海灯塔助航设施挂载通信基础设施,拓展通信信号覆盖范围铁路沿线槽道、管道、杆路、隧道等铺设通信线缆,利用机房、杆塔安装挂载通信设备。(南山)


  转自:C114通信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