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小省,创下多个领跑全国的记录。70年,浙江林业交出一份漂亮的成绩单。
森林覆盖率在61%以上,位居全国前列;以占全国2%的林地创造全国8%的林业产值;破解林业金融难题,让资源变资本、活树变活钱;重点林区(县)农民收入一半以上来自林业;深化林改探索出的“浙江经验”成为全国一面鲜亮旗帜……
浙江省林业局副局长陆献峰表示,70年来,浙江始终走在迈向林业现代化的征程上,在思变中突破、在改革中创新、在发展中提质、在扩张中增效,实现从绿到富走向强的历史跨越。
林业改革:资源变资本、活树变活钱
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如何让占据国土面积70%的山区发挥优势?浙江林业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唤醒沉睡的山林。
早在20世纪80年代,浙江率先部署林业“三定”,67%的集体林落实到户,形成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经营体制。呼应广大林农的发展热情,浙江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在此基础上,浙江逐步明晰产权、勘界发证、落实经营主体、完善制度,于2007年完成主体改革,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山区百姓吃下了定心丸。如何让树有人种,让经营者权利有保障、融资有渠道?浙江纵深推进林权改革,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建立了集体林新型产权制度、新型经营体系和金融体系,不断完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提高林业发展活力和经营水平,为全国林业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浙江经验。
2007年,《浙江省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林权抵押贷款行为有法可依。
2008年,率先在全国实施全额返还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改革,实现山区林农“零税赋”。
2009年,率先在全国破解林业发展史上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和林权抵押两大难题,实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
2014年,22个县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形成了浦江林地股份合作制、安吉林木股份合作制和庆元股份制家庭林场等主要经营模式。
2017年,浙江全省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审批服务更高效、更便民。
2018年,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林改向纵深发展。
2019年,国家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林业经营权流转证》法律地位。
一项项改革举措掷地有声,全面激活了林业发展活力,庆元林权IC卡、龙泉“林保姆”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等创新性改革经验走向全国。
目前,浙江已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800多个,带动农户100多万户。共有8600多家私有企业累计投资林业800多亿元。全省45个县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12家国有及商业银行累计发放贷款100多亿元。(记者 李松龄 何晓玲 谢力)
转自: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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