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的广东考生,或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8-20





  8月19日,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刘文华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清华大学为国家事业单位,伪造带有清华大学印章的录取通知书,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该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既可以进行治安行政处罚,也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近日,广东雷州市调风镇一名曹某山的考生,因"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之事被网络疯传。


  据网传录取通知书图片显示,曹某山已经被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技术专业录取。曹某山所在的东平村委会也已经挂起红色条幅、点放鞭炮,并大摆筵席为其"庆贺"。曹某山还与他人合影,晒出其"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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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山拿着伪造的录取通知书与人合影。/图片来自网络。


  随后,有网友晒出曹某山高考成绩,理科总分235,本科排名346310位,专科排名346317位,并非其所称拿到“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网友称,曹小山父亲得知真相后气晕。


  8月19日,雷州市东平小学一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曹某山称自己考上清华大学并在村里摆酒席属实,但自己并未参加。


  该工作人员称,曹某山不是东平小学毕业,而是当地另一所小学。曹某山“考上清华大学”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了之后,很多人打电话过来询问。该工作人员还称,曹某山曾称中考考上重点中学湛江第一中学,也被当地人质疑。


  上游新闻致电雷州市教育局询问相关情况,雷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称,“收到很多电话询问,但没有听说曹某山考上清华大学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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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的录取通知书。/图片来自网络。


  雷州市调风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目前没有收到关于该名考生考上清华大学的任何函件,亦不清楚更多情况。


  8月19日,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刘文华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清华大学为国家事业单位,伪造带有清华大学印章的录取通知书,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该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既可以进行治安行政处罚,也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如果伪造录取通知书,只是为了炫耀好玩,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也轻微,作治安行政处罚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但是,曹某山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村民组织酒席等为其庆贺,如果其未予以及时阻止,给村民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而且欺骗了村民的善良感情,个人认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记者 王敏)


  转自: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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