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至4月14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吴学占等1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奸罪等9项罪名。
该案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公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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