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官网披露了多张罚单,涉及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等多家银行及其管理层。
其中,兴业银行被罚约2469万元,颇受关注。
没收兴业违法所得1087万,并处1382万罚款
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如此描述兴业银行违法行为类型:1。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2。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3。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4。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因此,央行福州中心支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875,088.15元,并处13,824,431.23元罚款。
与此同时,由于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决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4.38元,处50万元罚款。
中信、建行、招行、海峡也领罚单:建行被罚314万
此外,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等多家银行及其管理层,也收到了多份罚单。
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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