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4-18





  为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到2023年5月13日。


  《暂行规定》明确,剧本娱乐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经营单位通过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剧本角色或者解谜特定场景等方式开展的文化娱乐活动。同时,将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分为专门经营剧本娱乐活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和混业经营剧本娱乐活动的旅游景区、宾馆等非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暂行规定》设置内容监管“十不准”和鼓励内容方向。“十不准”包括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内容。鼓励支持讴歌中国共产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的剧本娱乐创作生产。


  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暂行规定》还增设“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参与剧本娱乐活动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等条款。在强化监管方面,《暂行规定》提出,建立全国剧本娱乐违禁清单、信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新型监管制度。设置内容违规处罚、适龄提示违规处罚、接纳未成年人违规处罚等处罚措施。


  据了解,近年来,剧本娱乐行业快速发展,在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良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文化和旅游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在总结上海等地探索剧本娱乐监管的实践基础上,在内容监管、未成年人保护、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充分论证剧本娱乐套用传统娱乐场所相关管理制度的利弊和可行性,拟定剧本娱乐为有别于娱乐场所的新业态,宜根据行业特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在不设行政许可的背景下进行监管。(见习记者魏彪)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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