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6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截至2020年底,全省所有市、县(区)已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面为100%,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市本级和所辖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全覆盖。
为保障全省生活垃圾及时有效处理,近年来,我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积极创新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方式,实施供水、税务、财政等部门协助代征政策,有效解决了居民和部分行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难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省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500吨,其中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投入运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8座,日设计处理能力达到5.24万吨,其中焚烧处理设施45座,焚烧处理能力占比70.52%;10个市建成并运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王弘毅)
转自: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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