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3-24





  3月22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黄发儒就《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解读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土地征收在有效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征地范围较宽、征地程序不规范、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保障不足等问题,在我省还引发了大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凸显,必须进行改革和完善。”黄发儒介绍,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作出规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和听取省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安徽省政府批准,印发了《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指导和规范全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


  《实施细则》共5章28条,分总则、方案编制、方案审批、监督管理、附则等,主要是对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进行细化,便于指导和规范全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管理。


  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成片开发范围、管理部门、规划计划要求、征求意见、专家委员会等;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规定了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责任主体、编制要求、方案内容、实施期限、公益用地比例、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等内容;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规定了审批机关、申报材料、方案审查与专家论证、不予批准情形、动态调整、调整批准机关等内容。


  黄发儒指出,各地在贯彻执行《实施细则》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农民权利和公众知情权,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严格保护,统筹好耕地保护与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为了体现成片开发建设的公共利益属性,促进社会公平,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实施细则特别规定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40%;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必须符合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必须依据规划编制,否则不予审批;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审批权,严格成片开发方案实施等。(盛雅丽)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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