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减9.2亿元!济南市企业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5-10





  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保障基本民生,济南市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也就是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据测算,本次降费预计一年为济南市参保企业减轻两项社会保险费负担共9.2亿元,其中失业保险费5.31亿元,工伤保险费3.89亿元。


  企业无需任何操作,“零打扰”享受减负


  “这次继续阶段性降费是济南市打好企业社保费‘减、免、缓、降’系列惠企组合拳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期间,济南市社保中心已在系统内设置好降费后的缴费比例,参保单位无需进行任何操作,每月正常申报缴纳社保费即可自动享受减负。”济南市社保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介绍。


  记者了解到,济南公交集团社保专管员算过这样一笔账,“按照现在社保降费政策,我们一万多名职工,每个月将少缴纳失业和工伤保险费60多万元,到年底就能少缴纳两项社会保险费约720万元,而这笔钱数大致相当于上个月我们缴纳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这个减负力度还是很大的。”公交集团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除了济南市大型企业,本次降费对中小微企业来说,同样受益不小,王某是济南某家小型外贸企业的负责人,“我们单位主要做外贸生意,受疫情影响较大,这次社保降费继续延长后我们每月能少缴纳社会保险费2000多元,全年就能约节省2.4万元,这确实是‘真金白银’的实惠。”


  只降比例不降待遇,企业和职工都获实惠


  社保缴费费率降低是好事,但是部分参保市民有了新的担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少了,我的待遇会不会受影响?”,答案是“不会的!”。


  据介绍,此次降费政策降低的是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职工失业金领取月数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同时,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则与缴费基数相关,也就是说,降低费率只会减轻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负担,而职工的失业及工伤待遇是不受任何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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