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40万元服务费能买到热销房?骗术!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1-17





  为了能买到某热销楼盘的一套房,市民姜先生前后向中介魏某交了40万元服务费。岂料,魏某承诺的房子只是“空中楼阁”,姜先生愤而报案。记者15日从崇川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魏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法院责令其继续退赔姜先生损失15.5万元。


  姜先生一直想在市区某热销楼盘买套房,但他听说参与摇号的中签率极低,所以平时就很留意该楼盘相关的购房信息。一个偶然的机会,姜先生认识了从事房产中介的魏某。魏某称自己“有关系”,不需要参加摇号就可以预定想要的楼层和房型,但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购房心切的姜先生信以为真。


  2018年10月,魏某谎称自己能够取得某楼盘192平方米户型房源,两次从姜先生处骗取“服务费”共计40万元。骗得的钱款,被魏某用于偿还了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2018年11月,姜先生产生怀疑,遂向魏某多次催要回自己所付的服务费。魏某分两次退还其共计9万元。


  2019年1月,姜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3月,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魏某和姜先生达成还款协议,约定逐月退赔涉案钱款,至今已实际退赔15.5万元。即便如此,魏某还是无法免于法律的制裁。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各项情节,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热销楼盘一房难求,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作为购房人,一定要及时留意小区楼盘的相关预售信息,不要听信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该案承办法官曹燕飞同时提醒,房产中介要规范经营、合法经营,不得为客户提供超出法律规定的居间服务,更不能以中介身份做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不但破坏了房地产交易正常秩序,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讯员严晗彦 古林 记者王玮丽)


  转自: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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