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全科医生坐诊基层医院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6-09





  两年前,由于担心卫生室后继无人,周倩决定辞职回家做村医。对于女儿的这个举动,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涿州刁四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周松勃至今仍感欣慰。


  “乡村医生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一直让我很发愁。这几年,女儿和一些年轻人陆续加入进来,让我们的力量有所增强,但也只是缓解了一些压力。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基层和乡村医生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变得更加明显。”周松勃说。


  值得注意的是,执业医师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目前,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法律修改草案已经基本形成,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我注意到,在法律修改草案聚焦的重点问题中,其中有一个就是基层和乡村医生队伍力量薄弱。我认为,应当在法律中明确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以此来扭转当前不合理、不均衡的医疗资源配置格局,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周松勃说。


  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认为,修改执业医师法时,应当更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


  “例如,要明确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不能只是作出原则性规定,而是要更加细化,对机构设置、财政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要求国务院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刘鑫说。


  医师队伍布局不均衡


  刘鑫参加过执业医师法修改的讨论,还专门作过相关调研,对基层医师数量少的现状深有感触。


  “去年,我去贵州一个县的中医院调研时了解到,院长上任的时候发现医院里缺少医师,就组织对单位的年轻人进行了培训,效果很显著,第一年就考过了40个人。结果,一年过后就走了一半,他虽然很伤心,但也只能安慰自己说,幸好还留下了一半。由此可见,充实基层和乡村医师队伍是件多么难的事情。”刘鑫说。


  2019年4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马晓伟说,我国医师队伍建设依然存在“医师总量不足,布局不均衡”的问题。


  报告显示,我国医师数量过度集中在大城市三甲医院,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山区医师数量十分有限。2018年,我国每千人口医师数为2.59人(德国、奥地利等发达国家超过4人),其中,农村每千人口医师数为1.8人,仅为城市的45%。


  “一直以来,多数群众看病都会集中到大医院、综合性医院,许多市级三甲医院人满为患,而基层卫生机构患者很少、无人问津。”周松勃说。


  这一问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显得尤为突出。


  “疫情发生之后,综合性医院和市级三甲医院都设有发热门诊,是接收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在这段时间里,群众看病非常不方便,大医院不敢去,小诊所不想去。再加上很多基层的卫生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均衡,设施陈旧落后,全科医生严重不足,无法满足老百姓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需要,给群众看病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周松勃说。


  乡村医生保障不到位


  关于对乡村医生的管理,执业医师法有明确规定。


  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2003年,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国务院制定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执业医师法还是《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都没有规定乡村医生与村委会、村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雇佣关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煜华说。


  2018年发生的“乡村医生取药路上出车祸是否属工伤”的案例,让孙煜华印象深刻。当年,乡村医生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取药时,与一辆农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损坏、曹某死亡的后果。法院在判决中认定,曹某工作的村委会、卫生服务中心与曹某均不成立雇佣关系,对曹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承担雇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可见,按照现行规定,村医与村委会、村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而很多地方又没有将村医纳入事业编制。当在医疗服务中发生事故时,乡村医生很可能处于‘流血’又‘流泪’的境地,这对于稳定村医队伍是十分不利的。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如果乡村医生没有职业保障,那么广大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障必然是不到位的,脱贫成果也不会稳固。”孙煜华说。


  刘鑫认为,我国比较固定的医师人事制度,导致医师流动性比较差,也因此导致高质量医师在基层地区稀缺的现象,这是导致基层和乡村医生队伍力量薄弱的重要原因。


  “比如说,两个同年毕业的学生,一个到北京三甲医院当医师,一个到基层当乡村医生。十年过后,两个人的待遇肯定是天差地别的。所以,医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想方设法留在大医院,而不会想着去基层医院。”刘鑫说。


  应明确分级诊疗制度


  在解决乡村医生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上,分级诊疗制度被寄予期望。


  “首诊是否及时恰当、转诊是否合理有序、分治是否清晰有效、联动是否协作顺畅,都与基层诊疗服务能力的高低密切相关。当前的基层医疗机构,其优质资源匮乏,高层次人才短缺,老百姓信任度不够。因此基层能力作为分级诊疗的关键环节,迫切需要加强。”周松勃说。


  周松勃认为,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让更多全科医生能够坐诊于基层医院,既可以极大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压力,又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就医。这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一项任务,需要引起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力气推进分级诊疗的进程,推进这项改革措施的实施。


  “应当在法律中明确分级诊疗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逐级下沉,以此来弥补分级诊疗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的缺失。把大医院的优质资源下沉到市、县的两级医院,市、县的优质资源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的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下沉至村一级。与此同时,政府从现在开始加大力度用5年至10年的时间,在全国构建完整的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架构。”周松勃说。


  周松勃同时建议,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对基层卫生机构的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随着分级诊疗深入实施,基层卫生机构的患者将越来越多,诊治的疾病将越来越广,对医疗设备、场地规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拿出专项财政补贴,提升基层硬件条件,也能促使医务人员安心扎根基层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周松勃说。


  刘鑫注意到,当前社会上关于医师准入门槛的设置存在争论。有观点认为,应当提高执业医师的准入门槛,本科甚至研究生毕业后才能从事执业医师。但在他看来,不应对执业医师法中明确的中专学历作出修改。


  “试想,执业医师法自1999年开始实施到现在,中西部地区的基层和乡村仍然缺医生,如果再提高门槛,情况只会变得更差。因此,保持现在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基层和乡村医生队伍力量建设。”刘鑫说。(记者 蒲晓磊)


  转自: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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