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即将生效 惠及全球表演者新起点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4-24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在北京举行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宣布,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于5天后的28日正式生效。


574b63e666344a0fad9048c3cdbef88c.jpg

  4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发布会上宣布,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于5天后的28日正式生效。 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中国版权事业的里程碑,是惠及全球表演者的新起点。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积极推动更多国家批准和加入该条约,把表演者的权利保护落到实处。


  中国也将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生效为契机,不断完善著作权保护体系,进一步提升对表演者的保护水平,推动包括视听表演在内的版权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于慈珂指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缔结和生效,将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表演者的保护水平,推动视听表演者权利保护和视听产业发展。该条约的积极影响主要有三方面体现:一是充分保障视听表演者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其行业地位,激发其创造热情;二是丰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视听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保护传统文化和民间文艺,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


  他介绍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项国际版权条约,旨在保护表演者对其录制或未录制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中国缔结、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国家版权局在推动该条约缔结和生效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2012年6月下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召开“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成功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批准书,成为该条约关键的第30名成员。根据《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生效条款,其将在30个有资格的有关方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3个月之后生效。因此,《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在2020年4月28日起正式生效。


  (记者 孙自法)


  转自:中国新闻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清明祭||梁学章:英雄不死,精神永存 清明祭||梁学章:英雄不死,精神永存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