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发展规划将在今年出台


作者:孙乾    时间:2013-05-27





房产税改革试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城镇化发展规划、户籍制度改革……这些关系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性改革要点,一并出现在《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

  这份由国家发改委提交、国务院批转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7项重点工作,涉及行政体制、财税体制、民生保障等方方面面。其中明确,今年将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备受关注的城镇化发展规划也将在年内出台。

 【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推及地方

  今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即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此次意见明确,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成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和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组织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意见。

  同时,进一步简政放权,下决心减少审批事项。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相关手续。严格控制新增审批项目。

  意见对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提出创新性要求,要加快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并要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解读 行政审批事项要减三分之一

  据了解,4月24日和5月6日,新一届政府已召开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最终确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33项。

  此前,经过六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共取消和调整2497项审批项目,在简政放权上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看,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直接干预仍显过多,投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滞后,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一些领域的审批事项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还存在变相设置审批事项的现象。

  而调整机构、转变职能,可谓是本届政府的首要大事,其中,放权则是此次机构职能转变的一个鲜明特征。新一届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三分之一。

  5月13日上午,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这一表态再次彰显了新一届政府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财税体制改革】房产税试点范围将扩大

  针对财政预算制度,意见明确,要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减少、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

  按照意见,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全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纳入试点,还将择机把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同时,按照意见的要求,备受关注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铁路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也将提上日程,我国将建立公益性运输补偿制度、经营性铁路合理定价机制,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领域创造条件。此外,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通过股权置换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

  解读 盛传多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

  从上海到重庆,房产税在中国“破冰”整两年,但对于房产税是否扩容的争论也一直不绝于耳。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以来传出“纳入试点范围”的就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近期,房产税试点会否扩大再次成为市场热点话题。

  财政部曾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列入2012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发改委也曾在去年下半年表示“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但在两部委公布的2013年工作安排中,均未涉及房产税。

  因此,业内人士揣测,虽然不少城市都已启动房产税的准备工作,但目前现有住房结构复杂、产权不够明晰、技术细节有待考量,加之涉及多方利益,试点扩大工作恐难在近期有所推进。此外,由于房产税涉及到土地制度改革、房地产税制结构改革等,其征收的法理依据也面临颇多争议。

  但是,此次意见明确,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实质已经明确了房产税将扩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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