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号公告透露多项财政预算改革方向


作者:纪睿坤    时间:2013-01-18





  国家审计署1月16日公布《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下称“《整改结果》”),这份例行的1号公告提出,将规范完善政府性基金收支结转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具体办法;其对县级政府财政行为和一些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拨付予以警示;并继续对民生项目中的问题进行揭示。

  《整改结果》没有明确提及,改革措施会否强行向地方推广。但继上年专项提出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后,此次针对政府财政管理行为下沉到18个省区市的县一级政府,审计署警示其存在非税收入较高,违规减免财政性收入,民生资金计提不足等问题。就非税收入(含政府性基金)较高的结构性问题,地方整改反馈描述尚比较笼统。

  这些措施旨在建立“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审计署的报告对地方政府预算制度的改革尚无行政规范力,仍需中央和国务院根据其透露的改革方向,逐步向地方推广。

  预算改革突破

  《整改结果》显示,通过编制专门报表,建立项目库,规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将成为2013年预算编制的新增改革措施。目前政府性基金收入仅约中央公共财政收入1/16,而在许多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已占公共财政一半。

  依照财政部2012年两会提交全国人大的报表,2011年中央政府性二十六类(项)基金中,预算收入规模和管理争议都较大的是铁路建设基金(648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90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98.11亿),彩票公益金(261.50亿)等。

  审计署报告指出,中央部门在编制2013年预算时,增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情况表,将政府性基金结余纳入部门预算,并优先动用和消化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财政部正在会同铁道部研究根据铁路投资建设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情况,完善铁路建设基金征收政策。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欠缴问题,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相关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基金征缴责任。

  文件中还明确提出,将研究制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项目库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审计署认为目前中央一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细化、下达时间晚”。

  其还首次提出,将逐步减少公共财政预算用于国有企业的支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这与社会呼吁国企“红利”用于民生的意思相同。

  文件还提到,总结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经验,规范编制流程,完善编制方法,为2013年向全国人大报送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做好准备。自2010年中央政府开始编制此项预算以来,业内一直有其将在今年呈交两会审议的预期。

  此外,对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支,拟在中央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中单独列表反映。此前对外国贷款的数额,公众了解并不全面。

  在中央政府预算透明的详细程度上,文件提出应继续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将中央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基本细化到款级科目,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在对县级政府财政管理的审计中,审计署发现其存在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较差;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县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一些地方民生资金计提不足;对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等问题。

  在外界最为关注的非税收收入占比高的结构问题上,审计署摘编的各地反馈仍较为笼统。这一收入已占多数地方政府公共财政半数以上。已被外界视为下一阶段推行新型城镇化的瓶颈所在。

  文件还提及到与之相关的改革内容有: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调整和优化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关系的方案,争取先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尽快界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保障房整改率过半

  随着国家审计署2013年第1号公告出炉,历经半年多整改,有关保障房整改清单也初步面世。

  根据审计署1月16日发布“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披露的结果,对于2011年审计发现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资金53.14亿元,相关地方已补提或补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6.67亿元,整改率为50.2%。

  另外,对于被截留挪用的52.88亿元保障房专项资金,26.99亿元被归还原资金渠道,整改率为51.04%。

  “从数据上看,整改到位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在近两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缩水,地方融资平台将面临风险的背景下,未来保障房资金管理形势或将更加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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