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非公经济36条”细则将择日出台


时间:2011-01-21





专家指出,此举会吸引更多资金回流实体领域,我国经济发展基础会更健康

  近日,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表示,民间资本将进入更多垄断行业,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落实“新非公经济36条”(简称“新36条”)具体规定的时间表将会敲定,尤其是涉及电信、电力、石油、铁路和军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配套细则。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一系列有利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的完善,我国鼓励民间投资将从口号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未来随着投资渠道的扩大,实体经济吸引力会重新增强,会有更多资金回流到实体领域,经济发展基础会更健康,可持续性将进一步增强。

  从2009年开始的房价的飙涨,到2010年的“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糖高宗”等网络词汇的横空出世,这些现象均折射出了当前民间资本的窘境。

  “‘豆你玩’、‘蒜你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货币流动性过剩,从而导致游资畅游农产品领域。”一位市场人士表示,尤其是2010年4月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股市下行,在这种背景下,大量资金退出股市和楼市,农产品便成为一些游资的投资炒作目标。在爆炒农产品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民间资本,当民间资本有钱无处花时,就变成了游资。游资并非天生偏爱炒农产品,而是缺乏投资渠道,才转向农产品。这不仅反映出民间资本的合法投资路径很少,而且也折射出民间资本生存空间的狭窄。

  针对这些现状,2010年以来,政府对民间投资的政策关注度显著提高,多项政策的密集出台,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新36条”。《意见》提到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领域。在投资渠道上,“新36条”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极大地扩展我国民营经济的投资领域。

  2010年7月26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务,并要求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针对民营企业投资,高层最新的声音便是今年1月18日,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上透露,民间资本将进入更多垄断行业,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各地区各部门应紧紧抓住国家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制定贯彻“新36条”实施意见,尤其是涉及电信、电力、石油、铁路和军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配套细则。他还表示,落实“新36条”具体规定的时间表将会敲定。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