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方向渐明:两税合一按市价计征


时间:2011-01-20





两部委拟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为一个新税种,按市价计征

  现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就在上海、重庆布局房产税试点的同时,高层已经拟定了房产税改革的总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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