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修改新方案年内难实施,上调仍无定论


作者:徐芸茜    时间:2011-01-18





个税起征点未定新方案年内难实施

  关于个税调整的一点点风声都足以掀起巨浪,这次也不例外。

  近日市场疯传,新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新方案可能不会改变2000元的起征点,但拉开了税率级次,同时对税率作了相应调整。

  《华夏时报》记者就此事向国税总局求证,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称,税务总局内部一直在研究个税深层改革方案,缩减征收级次及适当下调税率,或者提高免征额都有可能,但具体到2000元的起征点会不会上调目前尚无定论。

  不过,财税部门官员及受访的业内专家均向本报记者指出,由于法律修订程序漫长,即便是已经上报国务院,年内通过并实施的可能性并不大。另外,受制于征管方式信息不全等多种制约,今年个税调整或仍将采取小步渐进。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二五时期,个税改革要着眼于制度整体,如税率、级次、扣除标准等方面,以及是否可实行综合扣除、按照家庭赡养系数等等方面作一个人性化的区分,这些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经开始提上日程。

  又见“消息人士”

  但凡是个税调整的新闻,其中便不乏“消息人士”的身影。

  这一次,“消息人士”透露的新个税改革方案是,可能不会改变2000元的起征点,但拉开了税率级次,也对税率作了相应调整。此外,改革方案在个税征收制度上作出了一些推进,可能会将其他所得的800元征收点调整到工资所得的2000元同等水平。更重要的是,该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如获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多年来小步渐行的个税改革似乎有了最新进展,自然受到了最广泛的关注,不过,截止到本报记者发稿时,这则消息尚无官方出面表态。

  在最新的个税改革方案中,起征点很可能不作调整的说法引起了公众广泛争论,而此前这一点也一直是多方争议的焦点。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告诉记者,个税免征额的上调对于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作用甚微,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最低工资标准都低于每月1000元,而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为2500元左右,如果继续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从中受惠的将主要是高收入者,而中低收入者则不被涉及或者影响甚微,这恰恰违背了利用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初衷。

  但如果个税征税级别减少,那么将对中低收入者大有好处。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5%,而国际上多为4到5级税率。此次个税改革调减级次后,可能只保留5-6级税率,而相应的级距扩大后,可使中低收入者复合到最低的一、两级税率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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