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设立


作者:梁敏    时间:2011-01-17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日前在中国经济年会上表示,发改委拟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同时建立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吸引社会多元投资。

  “今年既是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开局之年”,张晓强指出,将从4方面入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一是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建立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吸引社会多元投资。二是从激励创新和引导消费的角度,研究流转税、所得税等环节的支持政策,研究完善地方税政策。三是加快完善创业板、场外交易和债券等资本市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现代方式融资。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包括建立促进“三网融合”高效有效开展的政策和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新能源配额制,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等。

  据了解,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国家确定了“三步走”思路:第一阶段,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第二阶段,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就业能力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和高端装备制造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第三阶段,到203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梁敏)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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