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业”遭遇“大超市”农超对接呼唤平等对话


作者:管建涛 高星    时间:2011-01-14





商务部官员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大对“农超对接”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其平抑物价、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作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农超对接”实际运行中存在部分超市门槛高、回款周期长等诸多问题,推广效果受到影响。

  专家认为,农产品的下游超市已经是现代化产业,而上游的农民和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产品供应链中各方位置不对称是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

  惠农好事遭遇阻碍

  “太受气了,总觉得比人家矮半截。”哈尔滨新兴蔬菜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辉谈到与大型超市合作时说。

  哈尔滨新兴蔬菜加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蔬菜、大豆、豆油等农产品的采购、加工和配送。2008年,该公司开始尝试“农超对接”模式,从种菜大户和农村合作社采购农产品,销往沃尔玛、新一百等大型超市、商场。

  张辉说,一些大超市进店门槛较高。除非在当地规模、名气都较大,否则很难有机会进入大型超市。农产品进驻大型超市投资大、扣点高、回款周期长,加上经常需要配合超市搞各种特价、促销等活动,做不好甚至会赔钱。

  据了解,大型超市有固定转款周期,农产品供货方有时需要一两个月才能收到货款,一些小型合作社和农户很难接受。张辉指出,个别大型连锁超市条件苛刻,回款周期太长,有时甚至强加各种费用,他的公司不得不从这样的超市退出。 遭遇类似烦恼的还有哈尔滨市连升特色果菜专业合作社。据合作社负责人郑连升介绍,超市对农产品的质量、卖相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而且超市根据销售量而不是进货量与合作社结账,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比如合作社卖给超市时的蔬菜是130斤,但由于中间损耗,最终超市卖出的蔬菜可能只有100斤。超市账面上显示的销售量与合作社供货量有时相差较大,差额部分只能是合作社“吃哑巴亏”。

  哈尔滨市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总经理向记者介绍,该超市从2010年起开始实行“农超对接”,在政府部门协调下通过农产品公司与农民对接,以签约形式订购指定品种、数量的农产品,农民按照超市方面的要求种植,农产品质量和供应有了保证。但在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不是蔬菜质量不达标,就是供应不及时,或者中间断货,这也让超市非常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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