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省份11月份CPI涨幅扩大 两地涨幅超过3.5%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李金磊    时间:2016-12-16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20个省份11月份CPI涨幅较10月份有所扩大。其中,上海和海南的涨幅均超过了3.5%。


  20省份11月份CPI涨幅扩大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2.3%,同比涨幅创下7个月以来新高,连续2个月处于“2时代”。


  在地方层面,多数省份物价涨幅也普遍扩大。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梳理发现,海南等20个省份11月份CPI涨幅较10月份有所扩大;天津、宁夏、江苏、青海、吉林、河北、辽宁这7地涨幅较10月份有所回落;山东、河南、陕西、黑龙江这4地涨幅与10月份持平。


  随着涨幅的扩大,中新网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无一省份物价涨幅低于1%。数据显示,11月份CPI涨幅最低的为甘肃,其涨幅也达到了1.2%。


  上海和海南涨幅均超过3.5%


  在31个省份中,上海11月份CPI涨幅全国最高,为3.7%,涨幅比10月扩大了0.2个百分点。


  其次是海南,涨幅为3.6%。上海、海南的涨幅均超过了3.5%,这两地也是目前全国两个CPI涨幅处于“3时代”的地区。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今年8月份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一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二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预计未来CPI仍会温和上涨


  对于未来物价走势,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认为,从下一阶段,特别是明年来看,CPI涨幅仍然还会保持温和上涨的态势,通货膨胀的压力不会明显上升。


  毛盛勇认为,食品价格受季节性、节假日波动因素比较大,可能会对某个月的CPI涨幅产生一些作用,个别月份有可能CPI涨幅会出现一些波动,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发展经济学系主任曹和平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由于2017年春节时间较早,年终消费需求释放,物价涨幅恐怕不会再下行,预计未来两个月物价涨幅仍将维持在2.3%左右,物价整体水平将保持稳定。(记者李金磊)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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