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美欧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正式启动世贸诉讼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张怀水    时间:2016-12-13





  2016年12月12日下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就美国、欧盟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先后提出世贸组织争端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并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新闻发言人指出,中方此前已在多边、双边场合与相关世贸组织成员认真沟通过,敦促其善意履行义务,按期终止反倾销“替代国”的做法。但令人遗憾的是,美国、欧盟迄今没有履行义务。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15条规定,允许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做法,但明确要求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年以后,即2016年12月11日终止。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是有法理依据的。少数国家通过曲解《议定书》当中的条例,对中国施加不公平的贸易规则,以此满足其国内政治经济的需要,是对国际贸易规则的轻视,需要坚决抵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美国和欧盟都是对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最多的世贸组织成员之一,调查机关使用“替代国”的做法导致人为提高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对于中国相关行业出口和就业造成了严重影响。


  发言人强调,世贸诉讼是世贸组织成员以规则为基础、解决贸易纠纷的通常做法。中方提起世贸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国际贸易规则的严肃性,合情、合理、合法。


  卞永祖告诉记者,欧美等国家对中国使用“替代国”的做法,并不是以中国而是以第三国来衡量中国商品的价格,并对中国外贸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背后还是贸易保护主义在作祟。


  记者注意到,中国入世15周年以来,在WTO框架下,已经有17个成员国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另有6个成员还未承认,分别是美国、日本、欧盟、印度、墨西哥和巴西。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不需要别人来认可,国际上对于什么是市场经济亦无统一的概念。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充分竞争,欧美等国家一方面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另一方面又以产能过剩等理由拒绝充分竞争,其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商务部部长高虎城12日在《人民日报》刊发文章并提到,事实上,世贸组织本身的规则中并没有相关概念。所谓“市场经济国家”标准,是个别成员冷战时期的国内产物,世贸组织164个成员中有此国内立法的寥寥无几。产能过剩更是全球性问题,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应对。这些与如期彻底履行世贸组织条约义务没有任何关系。中国坚决反对肆意曲解世贸组织规则、肢解多边贸易体制的行为。(每经记者张怀水)




  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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