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中国加快引资打出“组合拳”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8-29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25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张建国和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39号文件)有关情况。未来中国将在放宽开发区引资权限、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外国人才来华工作提供便利以及制定内外资共享的财税政策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外资在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外资稳步增长。
 
  国家级开发区引资将获得更大权限
 
  在改革开放中,国家级开发区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据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8月25日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商务部主管的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去年对全国GDP的贡献率占10%,对税收的贡献率为10%,对进出口的贡献率为20%,吸引外资占全国的20%。“同国家级的其他开发区一样,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都是吸引外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王受文指出。
 
  然而,近年来,国家级开发区吸引外资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来说,去年吸引外资下降了9%。针对这个情况,39号文件专门针对国家级开发区吸引外资提供了一些支持措施。如发挥现有的财政资金作用,支持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家级开发区提升引资能力;鼓励省级人民政府通过发行地方债券来重点支持这些开发区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建设;提升国家级开发区产业配套能力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增加了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王受文表示,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相关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试点,已在33个国家级开发区取得了一些经验,使开发区的体制更加具有弹性,更加具有活力。“这些改革应该说取得了初步的效果,下一步我们要在更大的范围内、更多的国家级开发区中进行推广。”他说。
 
  此外,王受文还介绍说,文件规定,要允许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扩区,到相邻地方整合其他开发区,设立一些飞地园区,增加土地可获得性,使得外资的项目能够落地,多举措促进开发区引资迈上新台阶。
 
  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文件有望于近期出台
 
  近一段时间,国内外对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关注。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8月25日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政府历来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商务部已会同其他打假办成员单位起草了一个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文件,有望于近期印发。
 
  对于当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成绩,王受文列举数字说明:2001年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那一年,中国对外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是19.4亿美元,也就是中国支付给外国的知识产权所有人的费用是19.4亿美元。去年中国对外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达到了240亿美元,年均增长18%。今年上半年,中国对外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为143亿美元,同比增长23%。
 
  王受文指出,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历来非常重视,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因此,未来中国还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王受文表示,商务部作为国务院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会同其他小组成员单位起草了一个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文件,重点是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即所谓的“伴名牌”、网络侵权盗版、窃取商业秘密等,加大这些方面的打击力度。“随着39号文件的出台,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内外资企业创新发展、公平竞争提供更好的保障。”王受文说。
 
  财税支持政策实现内外资共享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39号文件在制定财税支持政策方面提出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等六项内容。
 
  在日前国新办举行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通知》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通知》提出的的三项税收政策是整个文件的亮点之一,是精准的、有针对性的,“不区分内外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
 
  第一条政策是针对预提所得税提出的。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要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即使企业把此利润留在中国境内继续投资,也需扣缴预提所得税。“按照此次文件规定,”王建凡称,“下一步如果分配的利润留在中国境内继续投资,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暂免征收预提所得税。”
 
  第二条政策则提出,要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优惠政策,由现在31个示范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
 
  第三条政策则要求对我国居民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境外所得,研究出台相关税收支持政策。王建凡表示,中国企业在境外的投资所得,要与境内所得汇总计算纳税。对此,财政部准备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根据文件中提出的原则,与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研究。“这项政策鼓励我国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更多地把境外所得分回国内。”王建凡指出,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政策主要是吸引外国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借鉴先进管理理念;如今的政策是双向的,一方面要继续鼓励外资企业直接投资中国境内,另一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也要鼓励中国走出去的企业。“这是双向的优惠,政策指向虽然没有区分内资和外资,但它是精准的,也是适应新时期利用外资特点的。”他说。
 
  人才签证细则将惠及5万外国人才
 
  记者从国新办8月25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目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外国专家局正在会同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制定细则。今年下半年,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即将制定出台。“人才签证实施细则相关制度实施后,从中受益的外国人才将超过5万人。”国家外专局局长张建国指出,这缘于扩大了人才签证的发放范围。在新的规定中,人才签证适用对象将扩大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
 
  据张建国介绍,该制度将过去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优化审批流程并精简申请材料,实行“一网”办理与数据互联共享,按照“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则,通过统一评价标准施行分类管理。“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探索实行计点积分制、人才市场测试等客观量化评价制度,健全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进外国人才机制。”他说。
 
  此外,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将得到大幅度放宽。目前,到中国工作的外国人主要是持工作签证,大部分工作签证的有效期限是一年或者两年。“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将为符合外国人才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外国人才签发5~10年多次往返签证。同时,对持人才签证外国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签发相同期限的签证。”张建国说。(王晓、其其格)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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