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向好带动税收平稳增长 税改红利增添企业发展动力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7-18





  7月17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深化增值税改革、税收重点工作以及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等方面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紧锣密鼓地推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统筹做好组织收入、推进税制改革等重点税收工作,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税收账本”五大亮点反映经济向好


  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介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发展延续稳中向好态势。


  ——税收收入形势总体较好,反映经济质效继续提升。据统计,税务部门上半年共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81607亿元,同比增长15.3%,反映出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上半年累计办理出口退税7800亿元,增长7.3%。同时,与企业盈利水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增长13.5%,企业发展活力和经济发展质效继续提升。


  ——工业和服务业税收收入均较快增长,反映产业发展协调性增强。上半年,工业和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速分别为14.7%和13.2%。其中,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逐步缓解,工业税收走出2016年的下降局面,自2017年起连续6个季度增长超过10%;服务业税收收入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势头,2017年以来连续6个季度增速在10%以上,反映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态势明显。


  ——新兴产业税收收入增长形势较好,反映经济新动能茁壮成长。上半年,新兴产业税收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税收收入继2016年以来连续9个季度增速超过30%之后,今年上半年仍然增长29.3%。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26.5%,其中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19.6%,显示基础研究行业迅速发展。


  ——消费类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反映国内需求较为旺盛。上半年,零售业税收收入增长20.5%,延续了2017年以来的较高增速,住宿餐饮业税收收入增长8.6%,走出了前几年的低迷状态,反映居民消费较为旺盛。


  ——四大板块税收收入均平稳较快增长,反映区域协调发展态势较好。上半年,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地区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3.3%、19.5%、19.7%、10.9%。与2017年相比,四大板块税收收入增速均明显提高,其中东部地区税收规模较大,但仍达到了两位数的较快增速;中、西部地区发展势头迅猛,税收收入增速均接近20%;东北地区税收收入也较2017年提高了3.9个百分点,进一步缩小地区差距。


  税收重点工作齐头并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上半年各项税收重点工作齐头并进、成效显著。”据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综合把握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着眼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措施。社会普遍关注的增值税改革进展顺利,税务部门先后采取一系列举措,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和环保税改革运行情况良好,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作出了贡献。


  ——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财税部门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20余项,内容涵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民生领域发展等多个方面。据统计,1-5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减税943亿元,增长25%;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2886亿元,增长46%;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税536亿元,增长30%。各项减税政策有效落地,进一步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深入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税务部门连续第五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5类20项便民办税措施。据介绍,全国税务部门自4月1日起对5大类105个办税事项在全国范围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5月1日起全国税务系统9365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通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一键咨询”。一系列为民便民利民举措为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打下了坚实基础。


  ——持续加大对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18年上半年,税务总局与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将打击出口骗税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紧密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部门、跨区域专项行动,摧毁一批职业化犯罪团伙和网络,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企业和人员,成效显著。另外,税务系统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实现了税务稽查执法方式的转变,取得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促进纳税遵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效果。


  持续扩大税收红利空间为实体经济发展添动能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重大改革举措,并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目前相关改革运行平稳,效应逐步显现。”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介绍。


  “截至5月3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95万户,与税率调整前相比,改革首月实现净减税348亿元,减税幅度8.57%。”据王道树介绍,税率下调后,原适用17%、11%税率的行业,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普遍减税,其中制造业减税获益最大。改革首月,制造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52万户,与税率调整前相比,整体实现净减税141亿元,减税幅度8.77%,减税金额占到所有行业减税总额的40.7%;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也减税明显,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万户,减税幅度11.38%;建筑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4万户,减税幅度7.48%。


  据王道树介绍,税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工作。会同财政部及时制发改革政策文件,明确政策规定;制定10方面41项具体措施,明确落实改革任务分工、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多次召开政策解读视频会议,帮助纳税人吃透吃准用好政策;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办税服务;优化软、硬件资源配置,如期完成各类税收信息系统的修改完善、测试升级,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稳固基础。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前期改革稳步推行的基础上,发扬工匠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纳税辅导宣传、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持续跟踪改革落实成效等举措,全面落实减税要求,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减税大礼包不折不扣地送到纳税人手中,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转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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