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企业内生动力 外贸主体多元诠释中国开放进程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7-1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工作部署,落实稳外贸的要求,关键是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更加注重以市场化改革和运用经济手段增强企业内生动力。
 
  国家政策的出台让外贸企业信心更强。据统计,目前中国外贸经营者已达160多万家。今年外贸企业数量还在增长,1~5月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33万家,同比增长6.6%。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中国外贸经营权管理体制经历了重大变迁。中国外贸企业也在逐渐成长,成为中国外贸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数量增加结构优化
 
  从改革前的十大进出口公司到现在160多万家企业从事进出口经营,改革开放调动全社会力量发展中国的外贸事业。
 
  从1979年到2001年入世,再到入世后的发展,中国的外贸企业不仅经历了外贸垄断局面被打破的过程,实现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而且开启了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新时期。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外贸企业在结构上显现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个体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类别多元化发展的态势。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外贸经营主体是中国参与全球化的重要细胞,受益于大刀阔斧的外贸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大踏步融入全球经济开放,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外贸企业可以更加充分地接触世界,开展贸易,从而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与此同时,中国外贸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
 
  2018年,中国对外贸易额从206亿美元猛增224倍至4.62万亿美元,中国外贸总额在全球的排名从第三十二位升至第一位,外汇储备从1.67亿美元增至3万亿美元以上。
 
  政策透明释放红利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截至目前,商务部外贸司一共发布了44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名单。6月份发布的最新名单新增黑龙江和山东两省共18个县区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
 
  200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将外贸经营权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范围扩大到个人。同年发布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进一步规定,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备案权限开始快速下放。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备案制和备案权限下放不仅从总体上壮大了中国的外贸主体,而且国有企业和外资、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都参与外贸经营,极大激发了中国外贸发展的活力。尤其是更多民营外贸企业参与外贸业务,其与生俱来的市场开拓优势得到充分释放,成为中国外贸由小变大、由大变强的重要力量。
 
  如今,外贸经营主体备案登记越来越便利。今年3月1日,商务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正式施行,该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比如简化收取纸质版申请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或损坏需要补领时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等。
 
  白明认为,随着外贸形势的变化、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将更趋便利,更趋市场化,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等主体也广泛参与进来。未来,中国将形成不同规模的外贸企业共同开拓国际市场的生动局面,让中国外贸发展更有活力。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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