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清障”制度护航 民资齐涌“两新一重”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7-29





  重大投资领域向民企放开是激发企业活力、挖掘民间投资潜力的重要一环。《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近段时间,围绕进一步激发民资活力,从部委到地方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民间投资项目库也在密集出炉,吸引民资进入“两新一重”(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领域成为突出亮点。7月以来,全国工商联围绕民营企业参与“两新一重”投资状况也已展开多次重点调研。系列政策支持下,民资正加速向“两新一重”领域集结。


  央地频频发力激发民间投资


  “目前,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要求经营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公平、精准、有效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7月28日,在2020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暨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贵州发展大会上,银保监会政研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介绍,现已针对民营企业提出了23项落实措施,未来将推动相关措施进一步落实落细。


  “短期上立足纾困减负为受损企业‘供氧输血’,长期上立足转型升级给民营企业‘清障加油’,是激发民企活力的两大工作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万劲松表示,下一步将出台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系列落实举措,培育新兴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纾困减负谋转型是激发民企活力的重要一环,重要项目向民资放开则是挖掘民间投资的关键。记者注意到,近段时间,围绕放开民企投资门槛,从部委到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比如,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城镇化建设,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带动民间投资参与投入的积极性。地方上,河南省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实施方案》,以22条具体措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民间投资潜力,不仅事关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而且事关“六保”“六稳”。二季度经济恢复情况好于预期,但民间投资仍是负增长。加快促进民间投资有助于补齐经济增长短板,对于优化增长结构、提升增长潜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民间投资项目库密集涌现


  京东数据中心及电商智慧物流项目,投资额20亿元;腾远工业云大数据运营中心及大数据产业园区项目,投资额12亿元;研祥工业数控数据中心项目,投资额20亿元;迪信通5G生态园项目,投资额10亿元……记者28日在大会现场注意到,30个总投资额高达368.5亿元项目集中签约,其中,仅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就有6项。


  “目前,国家在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广大民营企业在构建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中深化合作既有坚实基础,又有广阔空间。”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在会上指出。以“两新一重”建设为例,谌贻琴指出,贵州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潜力巨大,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连续5年排名全国第一,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位居全国第三,未来将规划与民营企业共同挖掘大数据价值,规划建设一批数字新基建项目,共同推动5G、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关键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共享产业红利。


  贵州省发改委日前下达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1.33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两新一重”等领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事实上,不只是贵州,近段时间,各地民间投资项目库都在密集出炉,“两新一重”成为其中的亮点。


  “‘两新一重’是从我国新时期经济发展需要和增长结构特征出发所做出的战略性投资引导,既是财政资金、国有资金投资的重要方向,对正在寻找投资机遇的民企投资也有重要参考价值。”滕泰说。


  进一步明确投资回报机制


  专家指出,通过市场机制盘活民间资本,把民间资本吸引到“两新一重”等重大投资项目领域,有助于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同时拉动投资增速进一步回升。未来要在为民企提供投资便利的同时,稳定发展预期、完善资本回报机制,更大程度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


  “激发经济活力离不开发展民营经济,增加民营投资则是提振经济的重要力量。”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充分挖掘民间投资潜力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和优化营商环境。


  在滕泰看来,民营投资受到经济前景预期、资金供给状况、风险收益状况、市场开放度、营商环境等多个因素影响。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特别是投资“两新一重”的积极性,也要从这几方面着力。把项目向民企平等开放的同时,在公平的融资支持、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功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总体来看,“两新一重”建设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民间资本存量较大,有很大的投资潜力和空间。政府在引入民间投资的同时,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建设和经营自主权,并且提供更多的资金回笼保障。


  其次,要努力打破一些投资隐性障碍,广泛吸引民间投资,鼓励多主体共同投资,弥补民间投资的规模劣势。还要充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鼓励金融机构为项目打造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给民间资本更多选择的余地和多元参与“两新一重”建设的机会。(记者 班娟娟 实习生 胡梦雪)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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