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3.5万人就近就业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8-25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实施《关于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地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带动更多农村群众就业增收。《通知》印发以来,各地迅速细化落实政策举措,指导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近7亿元,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了一大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带动3.5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发放劳务报酬超1亿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迅速行动,陆续出台省级落实文件。福建、江西、湖南等10余个省份专门印发文件,从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适用范围、工作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湖北、河南、辽宁等省份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和计划步骤。西藏自治区政府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发挥以工代赈功能作用的政策举措。甘肃省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在编制县级2020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时,形成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清单。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重庆、广西等省份在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进一步明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资金额度或比例。河北等省份明确要求用于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量不得低于该类项目资金投入的15%。安徽等省份要求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时,专门就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提出要求,并对保障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制定专门措施。四川省成立工作专班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强化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的前期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创新方式,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西藏自治区要求在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重大项目建设中,本区劳务用工原则上不低于工程用工总量的40%,对当地群众能干会干的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兴边富民等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增收。广西自治区对有意愿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农村劳动力进行登记造册,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信息系统中予以标识,分级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库,储备以工代赈劳动力资源。重庆市明确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且施工技术不复杂的项目,可不实行招投标。贵州省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允许招标人设置加分条件、加分额度,鼓励工程施工企业使用项目所在地建档立卡贫困群众。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鼓励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与此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专门文件,鼓励引导地方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拓宽实施范围、建设领域、赈济方式和受益对象,推动以工代赈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转自:中国金融新闻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