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时间:2013-06-19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出台《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并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部门间要主动密切协作。

  《分工方案》涉及的国家政府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公安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供销合作总社等。《分工方案》提出15项重点要求。

  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如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配送中心。

  积极创新流通方式

  如统筹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在大中城市探索采用流动售卖车。

  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

  如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发挥公益性流通设施在满足消费需求、保障市场稳定、提高应急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

  如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现代流通产业的战略任务,加强规划和引导,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的有机融合。鼓励流通领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快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

  培育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

 

  如鼓励发展直营连锁和特许连锁,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拓展连锁经营网络。

  大力规范市场秩序

  如建立健全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酒类、中药材、农资等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开放

  如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政策制定、执行与监督相互衔接,提高管理效能。加快流通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大流通、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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