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将出台新规 大数据杀熟面临最高50万元处罚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10-13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了由文化和旅游部起草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暂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

  《暂行规定》第二章十六条指出,针对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问题,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暂行规定》第四章三十五条指出,违反该规定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分析人士认为,虽然很多在线旅游平台都否认存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但从很多用户提供的证据来看,大数据杀熟的情况是存在的,平台之所以会采用这种方式的逻辑在于,老用户对于平台的依赖性较高,往往不会去“货比三家”,而新用户往往会针对一款旅游产品或是机票价格进行多平台比价,平台为了新用户的留存,往往会给出更具诱惑的价格。

  该分析人士也指出,《暂行规定》的出台是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在线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这个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会一些复杂的问题。例如,在线旅游平台可能会针对新用户提供不同类型的优惠卷,新用户用卷后的价格就比老用户更低,这种行为算不算价格欺诈?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可能需要社会各方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解决。


  转自: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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