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呵护蓝天碧水 擦亮最美底色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6-23





  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近日发布。我省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


  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表明,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升幅居全国第3位、长三角第1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降幅居全国第7位、长三角第2位;国考断面实现劣Ⅴ类清零,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创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这一系列历史性成就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厚植了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公报发布,成绩可圈可点


  公报显示,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省PM2.5和PM10年均浓度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 16个设区市重度污染天数累计为38天,同比下降45.7%。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9%,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和黄山5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其中黄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保持第5位。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136条河流、37个湖泊水库共32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Ⅰ类至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76.3%,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点位),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总体水质状况持续为优。巢湖全湖及东、西半湖水质均为Ⅳ类、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地下水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16个设区市4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地表水水源地27个、地下水水源地16个),除亳州市地下水水源地因地质原因氟化物超标外,其余15个设区市达标率均为100%。 9个县级市和52个县城所在镇 (含黄山市黄山区和徽州区)的7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 (地表水水源地60个、地下水水源地13个),水源地个数达标比例为90.4%,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


  声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6分贝,质量等级为一级。全省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 91.5%、夜间达标率为80.6%。


  辐射环境方面,全省辐射环境状况良好,全省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处于可控状态。生态环境方面,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良好。其中,黄山、池州、宣城和安庆4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优。


  公报还首次公布气候变化状况。2020年,我省年平均气温为16.6℃,较2010年上升0.5℃。经初步核算,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下降18%以上,完成“十三五”目标。


  精准治污,推动环境改善


  全省呈现出高水平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的良好态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我省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


  “三大一强”,是我省概括出的提法。“三大”,即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 “一强”,即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从长江安徽段推行到全省,我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为带动,持续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建立“23+80+N”清单,排查发现的1747个问题完成整改1681个,占比96.2%。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省去年强化大气污染“五控”措施,完成工业炉窑淘汰及清洁能源替代88台、提标改造141台;出台地方标准《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填补了省内空白,全省92条在产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达到新标准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立覆盖全省1800余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管理清单等。


  全面落实“水十条”,我省持续推进工业及园区、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污染治理,划定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263个,划定率100%;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全省231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实现乡镇政府驻地及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完成10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等。


  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我省基本建成“数字江淮—生态环境”平台,持续扩大“三个全覆盖”工作成效,完成2371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开展1332家废水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积极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执法监管;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发放排污许可证1.1万余张。


  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我省全面推广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全覆盖,累计办理128起赔偿案件,赔偿金达1.3亿元;实施新安江流域(黄山)排污权管理工程建设,实现排污权交易“零突破”。


  协同发力,全面绿色转型


  当前,我省正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透露,生态环境系统将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将要推动的重点工作有出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纵深推进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减污降碳协同发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共同保护等。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透露,将统筹融合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鼓励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及大气污染物排放。


  污染防治是场持久战。保卫蓝天,我省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保卫碧水,将强化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目标管理,确保国家考核目标的顺利完成,消除劣V类水体;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推进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等重大工程,协同建设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保卫净土,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强化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和创建工作;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长三角三省一市地域相近、水气相连。我省将合力构建全方位的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突出加强大气、水、固废危废污染联防联控;对标对表 “杭嘉湖”,打造长三角“白菜心”;强化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四大生态廊道、“一地六县”合作区等,协同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换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努力为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作出贡献。


  转自: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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