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里有矿”设局骗钱,一诈骗惯犯莒南被擒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6-02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讯  一名多次因诈骗他人而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在被拘留期间就开始对关押在同号房的刘某以家里开矿、有大量挖掘机及资产,出狱后就与其“共享”等等为诱饵,一步步诱骗对方“上钩”! 日前,莒南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排。


  今年3月30日,莒南县壮岗镇的刘某和鲁某来到莒南县公安局洙边派出所报案称被他人诈骗。据刘某讲,他在去年2月份因盗窃被拘留,在拘留所他与宋某排相识。据刘某讲,宋某排告诉刘某他有一个200多亩矿石厂、大量挖掘机及豪车等,多次向刘某借钱并允诺等出来后会加倍还他;出狱后,宋某排继续以替他偿还房租即分给他400余万元资产为由继续对其实施诈骗,前后共诈骗其现金20000余元;之后,宋某排又以虚构的其有一批树木要出售为名,通过刘某认识了做木材生意的鲁某,以卖树木、帮办采伐证为名诈骗其现金13000元。


  当听到涉嫌诈骗的嫌疑人是宋某排时,民警瞬间便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宋某排,40岁,莒南县洙边镇人,因为该宋已经多次因诈骗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其因为有过多次前科,反侦查意识较强。果然,经过初步侦查已经取得相关证据的民警再一次面对宋某排时,初始其还或避重就轻或顾左右而言他,但见民警出示相关证据后他不得不承认了自己诈骗刘某及鲁某等人共计30000余元的犯罪事实,同时为减轻自己的处罚,其还不断的陈述自己多年来的悲惨遭遇和生活不易,试图让民警相信他因为“艰难”的生活而迫使其误入歧途,并声称自己诈骗的钱财全部存在银行卡内分文未动,请求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面对此“老油条”,办案民警不为所动,因为民警知道,对付像宋某排这种人,最好最有效的措施便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其严惩重处,只有让其“知疼”才能促其“知返”! 等待宋某排的必将是法律再一次公正的审判。


  临报融媒记者 孙芳玉 通讯员 徐向田 李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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