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摇号政策


时间:2021-02-25





摇号对象:

摇号对象是人才、无住房家庭(本市户籍)、普通购房人。

摇号流程:
摇号分四轮进行:
第一轮:确定优先选房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有效报名的人才数量大于等于人才房源数或者大于等于20人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
第二轮:确定享有优先保障资格的无住房家庭名单,进入第四轮一般选房顺序摇号。有效报名的无住房家庭数量大于无住房家庭保障房源数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无住房家庭名单。
第三轮:由公证机构将“第一轮未入围人才、第二轮未入围无住房家庭和普通购房人"摇出顺序号,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人员名单。
第四轮:由公证机构将“第二轮确定的入围无住房家庭、第三轮确定的入围摇号人员”摇出一般选房顺序。

选房顺序:
首先:由第一轮摇号确定的入围人才按照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未入围人才不参与本批次选房。
其次:由第四轮摇号的报名人按照第四轮摇出的一般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
最后:前两批次选房结束后,房源如有剩余,由第三轮摇号中未入围第四轮的报名人,按照第三轮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

工作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公证机构摇出的选房顺序号,组织开展选房活动,确保选房过程公开透明。


● 公证机构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持摇号活动,保证摇号工作顺利开展。


● 市司法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建立联动机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处理,切实做好人才优先选房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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