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市居民开购房证明所需材料


时间:2021-02-25





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原件,申请时填写);
2、单身未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3、单身丧偶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丧偶”,如婚姻状况显示“已婚”,还应到派出所变更“丧偶”或提供结婚证和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4、离异不带未成年子女的,提供购房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需提供近两年的离婚信息);
5、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和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离婚再婚的,需提交前段婚姻的离婚证、离婚协议(近两年,有几段提供几段);

6、离异带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文书(协调书)、明确小孩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7、丧偶带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出生证、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本显示丧偶);
8、未婚带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显示为“未婚”)、出生证明(若出生证明上有父母双方名字的,则需提供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公证书)、孩子户口必须与母亲在一个户口本上;
9、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10、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除外),需提供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