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购房门槛调整


时间:2021-02-25





今年1月16日,新版《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出炉。相比2020年老版,申请人才购房证明细则上出现了不少变化,包括对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进行明确要求、对弄虚作假者进行严惩等,重点如下:

硕士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本科缴纳社保1年以上;

房屋认定条件微调,取消面积要求;

伙同他人弄虚作假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

具体来看。人才购房新政规定,在南京登记注册并具备开具人才购房证明能力的企业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除了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还需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同时本科人才需缴纳12个月。这意味着如今开具人才购房证明的门槛提高(旧版规定仅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或个税),硕士学历比本科更具优势。

但同时,房屋认定条件进行了微调。新政规定于A、B、C类人才要求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取消了住房面积小于90㎡的规定。其他人才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维持不变。

此外,人才购房新政对弄虚作假等情况,不光对个人进行惩戒,对相关企业也严惩。

企业伙同他人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个人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限购落户篇

根据2017年3月15日颁布的限购政策,南京户籍在主城八区已有2套住宅及以上的,不允许再购房(包括新房和二手房),六合、溧水、高淳三区不限购,有钱随便买;非南京户籍需3年内缴满24个月社保或个税,不允许补缴

六合、溧水、高淳纳入限购范围,外地人满足条件可购买1套,南京户籍不限购、但限贷。

非主城三区中,外地人除了3年缴满24个月社保或个税、以及按照最新政策落户外,还有其他途径可以获取购房资格:

溧水:条件略微严格,需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人才,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溧水无自住房,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购房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或在溧水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由企业统一申请人才购房

六合(大厂除外):外地人有《居住证》和大专以上学历,并提供南京用工《劳动合同》、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便可直接开具购房证明。该购房证明只能在六合使用,不含大厂。

高淳:外地人持有居住证或南京用工《劳动合同》、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两者满足其一),便可直接开具购房证明。

如何成为南京户籍?

办法一:人才落户

2020年4月8日南京发布《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南京落户门槛再放宽,最新落户政策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符合以下5项条件中的其一,便可申请人才落户: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没有年龄限制,含非全日制学历、留学回国人员);

2、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含非全日制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注:学历以学信网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准。

3、40周岁以下专科学历,并在南京就业参保半年;(指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以及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取得的大专学历)

4、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5、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办法二:积分落户

2019年3月1日起,南京施行新积分落户办法,在房产、年龄、婚姻、落户区域等加分政策都有变化。

根据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按照办法,南京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离婚买房有什么限制?

通过“假离婚”购房,是南京楼市多年来推进“房住不炒”的最大漏洞之一。根据2020年7月23日凌晨出台的最新调控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照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外,开具购房证明之日前2年内有一次及以上离婚记录的,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历次离异时间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即追溯2年内所有的离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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