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8-11





  7月28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五”总结和“八五”部署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经过审议,7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五年来,浙江省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98.9%的公众对全省法治建设成效给予积极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在校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治基本知识普及率达100%。


  大普法格局向纵深拓展


  2020年12月1日,温州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在温州大学法学院正式授牌,标志着全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工作进入深化阶段。


  “七五”普法期间,浙江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实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任前考试和述职述法考核制度。


  除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之外,针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居民、妇女群体等,全省各地在不同时间节点,以丰富多样的形式为他们送上法治大餐。


  社会大普法格局向纵深拓展,不断完善的制度设计是动力不竭的源泉。


  2016年的《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20年的《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是浙江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普法责任精准落实的脚印。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原则,文件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党委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政协机关、政府部门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都是普法责任主体。


  2020年12月21日,浙江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面总结了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已有的制度规范、实施经验,将政策举措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制度创新,使浙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法可依,实现依法普法。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020年底,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区)级宪法主题宣传阵地全覆盖,宪法主题网红打卡地成为不少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安吉县宪法主题公园占地约200亩,该主题园是一个综合性主题文化园,以“法润两山”为主题,把法治文化思想理念与现有的公园环境绿化、设施等相融合,成了公园里一道独特的风景。


  在互联网时代,杭州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构建完善集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直播App等于一体的融媒体普法平台,努力推动普法资源上“云”、学法找“云”、传输靠“云”、直播在“云”,实现普法宣传“云存储”“云交互”“云覆盖”。


  2020年12月4日,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浙江省“七五”普法成果展在浙江展览馆开展,来自全省各地的普法成果实物纷纷亮相:龙游县司法局在全省首创的24小时自助普法便民服务基地“崇法苑”在馆内展出,市民可以在“基地”中的法治图书角借阅法治图书,也可以在24小时普法自助机上查阅法律条文、打印法律文书;省十里坪监狱提供了多款VR设备,市民可以通过VR眼镜参观省属监狱系统首个法治主题公园;市民还可以脚踏法治单车,沿着单车前方屏幕上的法治跑道骑行,边运动边了解杭州市西湖区“七五”普法的足迹……


  五年来,浙江省持续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面全面扩大。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和特点,推行熏陶式、体验式、互动式普法,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据统计,全省建成各类法治街区(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2088个,打造7个国家级、91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2021年至2025年,是浙江省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节点,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决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并结合浙江省实际,应运而生。


  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上,浙江省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值得一提的是,决议提出,结合浙江发展实际,要重点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促进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如何守好“红色根脉”,决议提出应当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红船精神,守好“红色根脉”,深化具有浙江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动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


  为了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决议明确要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贯彻落实被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村(社区)组织负责人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的新技术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精准提升注入动力。决议提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要运用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思维,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同时深入拓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把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最大增量”。


  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离不开普治并举。决议提出,要大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工作机制,规范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切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融合发展。


  记者:王春


  通讯员:吴攸


  转自: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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